主办单位:宝鸡市鑫昊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宝鸡鑫昊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宝鸡铁路信鸽协会 1、参赛条件 (1)凡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同时视为合同成立。 (2)参赛鸽必须是35-60天龄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有疫情均不接收,进棚鸽将统一接种疫苗(已接种疫苗的幼鸽,交鸽时请注明,以免重复注射)。 (3)参赛鸽必须佩戴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或本地区信鸽组织认可的2013年足环一枚。 (4)团体赛:交参赛鸽交满6羽者,方有资格参加团体赛,以交鸽羽数为准,超过6羽后按ABCD方式分组,150公里训放结束后,7日内鸽主予以确定,(否则由电脑自动确定),确定后分组及鸽主名称不得以任何理由更名合户。团体赛以决赛进入前400名多羽者为胜,若出现同羽数,以第一羽名次靠前者获胜。 2、参赛费用
(1)每羽参赛鸽收费900元,(其中饲料费100元,参赛费800元)交鸽时必须交清100元饲料费, (2)2014年2月下旬起站训放前,由监赛单位查棚后数据为准收取参赛费,十五日之内交清同一名下的参赛费。 (3)训放150公里入笼工作由监赛单位以比赛的程序进行,未入笼者退环参赛费,退费以150公里入笼清单为依据, (4)同一参赛鸽主必须交清名下所有参赛费,不许挑选缴费。过期不交费者视为弃权,公棚不负责退还饲料费,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参赛鸽一经转让,比赛奖金,拍卖款,及赛鸽归第三者所有。 3、比赛时间及地点 (1) 预赛300公里,2014年4月中旬预赛 (陕西合阳)。 (2) 决赛500公里,2014年4月下旬决赛 (山西灵石)。 4、交鸽时间、地址联系人 (1)交鸽时间:2013年6月1日—11月30日收鸽(节假日不休)。 (2)交鸽地点:宝鸡鑫昊赛鸽公棚(千河火车站南200米,千河镇司家崖村南)。 市内星期天在鸽市设有收鸽点,宝鸡市内可上门取鸽服务;外地鸽友一次送鸽20羽以上,本公棚负责1人往返硬座车票。外地可委托代收点。外地参赛鸽鸽主也可用汽车、火车托运到车站,上车前拨打电话: 13227973999 或0917-6420222 ,联系接鸽事宜。 (3)公棚电话/传真; 0917-6420222,13227973999 公棚教练: 肖伟 联系电话: 13186369000 ,13259176888。 (4)汇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 4802 3030 6306 617 王文娟 中国工商银行卡号:6222 0226 0300 0858 893 王文娟 陕西信合卡号;6225 0603 1100 5858 308 王文娟 5、竞赛办法: (1)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制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竞赛原则。 (2)预决赛由铁路鸽会指定裁判,并欢迎鸽友代表监督。决赛是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公棚派车一辆由预赛前六名及鸽友代表监放,差旅食宿费公棚负责,鸽友也可预决赛时提前报名监督。 (3)预、决赛成绩以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为准。同步显示并当众公布。 (如发生故障、停电等特殊原因,故障前录入名次兑现,故障后剩余奖金由在规定时间内归巢鸽均分)。 (4)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决赛时前10名归巢鸽由裁判组在不影响后续归巢鸽入棚的情况下抓出给鸽友公示。 (5)鸽王评选方法;预决赛两关均进入前200名的赛鸽可参加鸽王评选,两关名次相加,名次积分低者优胜,若积分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先。 (6) 比赛前赛鸽进行5-200公里正常训放,训放次数为8-10次,每次训放公棚在网上公布赛鸽的归巢情况。 (7)预、决赛如遇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上报裁判组比赛时间顺延,届时请鸽友上网查询或打电话咨询。 6、奖励办法及录取名额总奖金280万 (1)预赛300公里奖前10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获奖者发奖状。 预赛奖金分配:录取前100名。 冠军8000元 亚军6000元 季军5000元 4—100名各为1000元 (2)决赛500公里录取前400名,奖金分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获奖者发奖状,归巢鸽均发归巢证。 冠军8万 亚军5万 季军3万 4—50名各为1万 51-200名各为6000元 201-400名各为5000元 401名鼓励奖2000元 (3)团体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前三名发奖杯,录取前二十名 冠军1万元 亚军1万元 季军1万元 4-10名各为6000元 11-20名各为5000元 (4)鸽王奖金分配;奖励前三名 冠军5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5000元 (5)预、决赛本公棚设立指定鸽: 各级别前三名均发奖杯。 ①设A、B、C,D,组,A组收费每羽收费200元,B组每羽为300元,C组每羽为500元,D组每羽1000元,每个组别均另设一把抓。 ②每组奖励前六名,前三名发奖杯,冠军35%,亚军20%,季军15%,4-6名各奖5%,剩15%作为公棚组织费用及购买奖杯等。 ③一把抓每个级别,冠军得奖85%,奖杯一樽,余15%作为公棚组织费用及购买奖杯等。 7、参赛鸽训养中意外损失处理 (1)收鸽期间如遇赛鸽,家飞,游棚,丢失或伤亡等情况,本棚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鸽,本公棚概不负责赔偿。 (2)如因故不能补交者,可以下届比赛时补交,费用多退少补。 (3)2014年2月下旬清棚,具体日期网上提前公布,鸽主也可当日探视,须事先预约,为保证赛鸽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染,为了避免意外只允许鸽主上手。 (4)300公里预赛后家飞,训放,游棚,死亡及到决赛前所发生的,家飞,游棚,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正常自然淘汰,公棚不负一切赔偿责任,鸽主如有特殊要求,请务必及时通知公棚。 8、归巢鸽的拍卖及归属 . (1)拍卖日期为决赛后确定,拍卖前300名获奖鸽及外籍鸽,拍卖后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为拍卖费用。 (2)前30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为了获奖鸽主的利益流拍的获奖鸽公棚以拍卖底价的60%保底收购,301—400名获奖鸽交200元领回,归巢鸽交50元领回,拍卖后15日后未领者公棚按鸽主弃权统一处理。 (3)决赛后鸽主应向公棚及时提供参赛鸽的血统资料,以便拍卖。 9、其它说明: (1)预赛比赛中,若发生意外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赛鸽归巢羽数达不到决赛获奖名次时比赛中止,《期限为预赛当日至(限期七天)决赛之日羽数为准》,预赛获奖的奖金除外,剩余奖金由预赛上笼鸽均分,包括预赛获奖鸽参与均分。 (2)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鸽至次日二十时止,在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没有报满,获奖归巢名额达到60%时,获奖鸽奖金除外,剩余奖金由500公里获奖鸽均分,上笼鸽不参与均分,如归巢获奖名额不足60%时,获奖鸽奖金除外,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参赛鸽均分,包括500公里归巢获奖鸽参与均分。 (3)如公棚所在地发生疫情或重大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性征地及不可抗拒无法估量的损失,导致赛事无法进行时,公棚不负责任何损失及赔偿。 (4)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5)本公棚相关信息将在中国信鸽信息网上公布。 (6)本公棚特聘专业兽医负责防疫工作。 (7)参赛者参赛所获奖金及拍卖收入税费自理。 (8)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宝鸡鑫昊赛鸽公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