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胜亮赛鸽中心 2013年第五届秋季竞赛规程 承办单位:廊坊市胜亮赛鸽中心 监管单位:廊坊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本公棚的比赛,赛鸽一经入棚即套电子环,合同开始生效双方按本规程执行。 2、 参赛鸽必须是30---50日龄的健康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鸽子本公棚均不接受。 3、 本公棚为幼鸽统一接种疫苗,如鸽友已对幼鸽接种疫苗的请在交鸽时务必说明。 二、参赛办法和费用: 1、每羽赛鸽收取参赛费400元,饲养费100元。交鸽时先交100元饲养费。120公里训放结束后安排探视时间,参赛鸽主必须一次交清一人名下所有赛鸽参赛费(如有鸽友来不了把款汇到本公棚)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缴费则视为鸽主放弃赛鸽所有权,鸽子一律由本公棚全权处理,120公里迟归鸽本公棚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 2、交鸽时间:2013年4月1日----7月15日为集鸽时间,本公棚节假日不休息本地和外地鸽友交鸽本公棚可以上门取鸽。 3、赛鸽入棚后如发生死亡、游棚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鸽主如不补交者本公棚视为鸽主自动弃权本公棚不负责任何赔偿!家飞、训放丢失都将属于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责任何赔偿! 4、鸽主交鸽时即确定户名,以后不得更改! 5、为保证参赛鸽竞翔状态,120公里训放后赛鸽至决赛期间均进行正常家飞,如有丢失,属于自然淘汰本公棚将不负责任何赔偿。 三、竟翔距离和时间: 预 赛: 300公里(士5%) 2013年月10下旬(东南线) 决 赛: 500公里(士5%) 2013年月11上旬(东南线) 四、奖励办法: 预 赛:300公里 录取前100名 (前三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0 3千元 2千元 1千元 500元 决 赛:500公里 录取前400名 (前十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50 51----400 5万 3万 2万 4000元 3000元 团体赛: 团体录取前1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5千 5千 5千 2千 鸽王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鸽王以预赛、决赛名次相加,高者获胜。名次相同以决赛成绩先者为胜。 冠军 亚军 季军 5千元 5千元 5千元 五、团体赛参赛办法: (四)团体赛: 团体赛:奖前10名参赛资格: 同一参赛参赛单位或个人名下120公里训放结束后8羽为一组,多者以A、B、C、D区分。 前4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为胜。 120公里训放完由鸽主自己确定每组信鸽环号(必须是同一名下),三天未进行编组的本公棚有权按电脑自动编组,编组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竟翔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的裁判员均由廊坊市信鸽协会指派,由其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扫描若发生故障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按中国信鸽协会的竞赛规定,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裁决,鸽友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3.、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则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4.、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按参赛鸽主所交参赛费数目退还鸽主。 七、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获奖鸽全部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流拍鸽拍卖结束后一周内由鸽主凭参赛卡每羽按起拍价的40%领回,非获奖鸽和迟归鸽及时上网公布由本鸽主在一周内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如不领回本公棚有权处理,受益归本公棚。 2、所有获奖奖金凭参赛卡领取,否则不能领取。 3、为了体现本中心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棚宗旨,特决定在500公里决赛由预赛前十名随车监放(或选送代表)。决赛公棚提供3000元现金作为监放费由随车监放人员(在放飞地)当场每人领取300元。 4、预赛前不少于10次训放,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5、参赛者所获奖金税费自理。 6、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奖金照发。 八、集鸽地点、联系方式: 1、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县城燕南春酒厂往东直行3公里。 2、联系人:马宝亮 手机 13931667982 18630425778 九、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帐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鸽: 本中心帐号: 工商银行: 622202 0410005357729 杨震 农行帐号: 622848 1001539028610 杨震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廊坊市胜亮赛鸽公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