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俊祥国际赛鸽公棚2013年第二届秋季竞赛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在国家及地区信鸽组织颁发正式足环 2、参赛鸽交入公棚本合同自动生效,双方均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赛鸽驯养过程中丢失、病死,属自然淘汰,公棚不予补偿,参赛鸽7月15日前发生病亡、丢失,本公棚及时通知鸽友补交,如遇国家重大疫情(如禽流感类),收取鸽友100元饲养费,退还赛鸽,比赛取消 二、竞赛项目、比赛时间、距离及放飞地点: (1)预 赛:300公里2013年9月下旬 (内蒙古乌日图) 严格保证空距 (2)决 赛:500公里2013年10月上旬(内蒙古阿尔善油田)严格保证空距 (3)小团体赛:交7羽参赛鸽为一团体,每组可带,2羽预备鸽,预备鸽免收饲养费。缴费后进行分组,多出羽数按 A B C组……,以此类推 (4)大团体赛:交20羽参赛鸽为一大团体,每组可带5羽预备鸽,预备鸽免收饲养费。缴费同时进行分组,多出羽数按A B C组以此类推。大团体同时具备小团体资格。 (5)双关鸽王赛: 设鸽王10名以双关比赛名次相加,名次先者为胜,名次相同以决赛先者为胜 (6)汽车争霸赛: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前制定规则 三、奖金分配和录取名额(总奖金378万,按人民币计算): 1、第一关:300公里预赛 取前100名(前10各发奖杯一尊)预赛奖金:11.7万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0名 | 10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1000元 | 2、第二关:500公里决赛 取前400名(前10各发奖杯一尊)决赛奖金:334万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1—100名 | 101—400名 | 10万元 | 6万元 | 4万元 | 2万元 | 1万元 | 7000元 | 第二关:500公里决赛报到时间为开笼当日到次日的日落后30分钟截止,名次报满为止。若报到期未报满,剩余奖金由500公里上笼鸽均分(不含团体、鸽王奖)。若报到期无归巢鸽,奖金由决赛上笼参赛鸽均分注: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事宜,由鸽友监督委员会批准后,比赛顺延,网上通知 3.小团体赛取前30名,在500公里决赛中产生,入围羽数多者为胜。相同羽数以第一羽名次先者为胜,以此排序(团体成绩以入围二羽为底限) 前10名奖杯一尊,小团体奖金:10.4万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30名 | 10000元 | 8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4、大团体赛取前20名,在500公里决赛中产生,入围羽数多者为胜。相同羽数以第一羽名次先者为胜,以此排序(团体成绩以入围3羽为底限,同时具备小团体资格)前10名奖杯一尊,大团体奖金: 12.8万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20名 | 20000元 | 15000元 | 8000 | 5000元 | 5.双关鸽王赛:录取前10名,双关比赛名次相加,名次先者为胜,名次相同,以决赛名次先者为胜。鸽王奖金:4.6万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2000元 | 8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四:参赛费用及收费方式 (1)参赛鸽每羽交费1100元(含饲养费100)150公里训放后7日内本公棚安排具体日期收取参赛费,鸽友探视(除伤残鸽),一人名下参赛鸽需全款交清,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参赛费的鸽友,视为放弃,取消比赛资格不予上笼,主办方有权另行处理 (2)汇款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4367 4200 1308 0360 005 段向群 中国工商银行:6222 3701 1959 3388 段向群 中国农业银行:622845 0010040393519 段向群 (2)拍卖细则及奖金领取 所有获奖鸽友凭正式参赛卡领取奖金 ,前400名获奖鸽参加拍卖,鸽主所得60%公棚得40%。留拍鸽及增收羽数获奖鸽,鸽主交拍卖底价的40%自行领回。拍卖底价为1000元至5000元,以现场公布为准。 (3)如涉及到拍卖款奖金,个人所得税由鸽主自负 (4)迟归鸽鸽主交50元自行领回 五、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将按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决法》和《信鸽公棚规则》执行 2、本届比赛裁判由北京市延庆县体育局、延庆县信鸽协会统一委派 3、成立鸽友监督委员会,参赛鸽友均可参加。负责监督集鸽、监放、报道成绩等各项过程 4、比赛当天,扫描系统厂家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到场确认正常,如遇扫描系统出现问题,现场由延庆县信鸽协会委派的专职裁判及广大鸽友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不低于10人)裁定 六:交鸽时间及地点 1、日龄:28—35天健康幼鸽 2、时间:2013年4月1日—6月15日 3、本市鸽友交鸽可上门服务,外地鸽友可通知本棚另行商讨,交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鸽友自负 4、总经理:段向群13811830128总教练:13811930128 电脑员:13581765607 本届比赛权利机构为:参赛鸽友监督委员会。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俊祥国际赛鸽公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