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立明赛鸽公棚2012年秋第二届竞赛规程 (每羽收费400元,预赛奖200名第200名400元,决赛奖500名
第500名2000元。 总共721个奖位.训放不少于15次,零公里开始
即网络直播,无论收鸽多少,章程不变,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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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山东省临清市华益轴承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清市鲁升精密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山东省临清市文体局,临清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认可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为30-50天的健康幼鸽,且佩带2012年国家或地区
承认的正式足环一枚,凡鸽主所在地区有疫情的不予接收。
3. 参赛鸽入棚即行消毒并佩戴电子环、封闭足环、幼鸽入棚前
公棚统一注射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的须告知公棚。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参赛鸽每羽收费400元人民币(含50元饲养管理费), 交鸽时
不收任何费用,待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一次性交清名下全部参
赛费后上手探视。未到现场探视的鸽友请5日内交齐参赛费,逾
期不交视为弃权.交清参赛费后进行团体分组,一人名下,每8羽
为一组,多者按超出的倍数划分ABC……排列,由鸽主自行编组
并电话告知公棚,逾期未告知的公棚将以电脑自动排序为准。
2.交鸽时间: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
3.收鸽地点:临清市立明赛鸽公棚。聊城市及周边地区鸽友可与
本棚联系,上门接鸽。外籍、外阜鸽友可通过航空、铁路及长途
汽车进行托运,然后通知本棚接鸽。
4、幼鸽入棚后在7月15日前游棚和病亡伤残的公棚将及时通知鸽
主补交。
5.公棚联系电话:0635-2573696 18663562502
公棚经理电话:13969532600 13969522728 18663562501
公棚传真:0635-2573696
6.汇款账号:
农 业 银 行:9559981321844921816 管立明
农村信用社 : 6223191506845598 管立明 邮 政 储 蓄: 6221884710017358012 管立明 三、训放,比赛项目及奖励办法
1.公棚根据赛鸽状态,进行不少于15次的训放,且从零公里训放
开始,即进行网络直播。
2.第一关 预赛:280公里±5% 10月中旬 南线
奖前200名 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200名各400元
幸运奖奖第888名1000元
3.第二关 决赛:480公里±5% 10月下旬 南线
奖前500名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500名发奖状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10名各10000元
11-500名各2000元
幸运奖奖第666名1000元
4.团体赛奖励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6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4000元
4-10名各3000元
团体赛录取办法:限决赛获奖范围内,羽数多者为胜,同一分
组内入围2羽以上(含2羽)即有资格获得团体奖,如羽数相同以
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
5.鸽王赛奖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鸽王赛以双关名次相加得数小者为胜,如得数相同,以决赛成
绩靠前者胜。
6.黑白鸽奖,决赛成绩中产生,各取前三名,各奖1000元
四、竞赛办法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
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由省市协会委派裁判负责
竞赛的集鸽、司放等各项规则,同时欢迎广大鸽友监督。
2.本棚采用国内先进电子扫描系统,以电脑按分速排列为准,若
计时出现分速相同,则按电脑自动打印顺序为准。
3.比赛中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则以中鸽协最新规则有关规
定执行。
4.决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18时止,报到期内
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
鸽除外),不包括团体和鸽王奖金。
五、获奖鸽拍卖、加站赛及归巢鸽归属办法
凡获得决赛前300名的优胜鸽、预赛前10名、境外迟归鸽及根
据鸽主要求拍卖的迟归鸽,均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
40%归公棚。
301-500名的获奖鸽和流拍鸽由鸽主交200元领回,迟归鸽
交50元领回。拍卖结束七日内办理领取事宜,过期未领回的视
为弃权,由公棚自行处理。外地鸽领回的托运费,鸽主自理。
获奖鸽及迟归鸽领走后又回棚的,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是否举行加站赛,根据实际情况和鸽友要求来定,具体事
宜,届时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1. 参赛鸽在入棚后发生病亡、游棚、丢失,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7月15号前鸽主可根据公棚公布信息自愿补交。
2. 鸽主需交清全部名下参赛费后探视上手,同一鸽主名下如有弃
权鸽将全部不得参赛.
3.为保证参赛鸽竞翔状态,探视结束后以及比赛期间赛鸽均进行
正常家飞或者短训,如有丢失,本公棚将不负任何责任。
4.比赛如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或择期,公棚及时上网通知。
5.集鸽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导致比赛
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饲养费不退。
6.比赛期间请鸽主密切关注公棚公布赛鸽信息,如名下赛鸽有多
出请主动补交参赛费,如截止到每关获奖鸽归巢前仍未缴费,该
赛鸽所有权益将与鸽主无关!
7.无论集鸽多少,规程不变,奖金照发!
8.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立明赛鸽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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