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满意赛鸽公棚2012年秋季第二届竞翔规程 本公棚宗旨:公平、公开、公正养与训全部面向广大鸽友,一样的平台,多关的赛程,更多的为广大工薪鸽友创造获奖机会。
一、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各大公棚、协会、俱乐部、职业鸽舍)承认本规程的均可报名参赛。鸽友将赛鸽交入公棚后,视为对本规程认可双方合同生效。 2、参赛鸽必须佩戴国家承认的2012年足环一枚,鸽龄为28--50天的健康幼鸽,本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注射疫苗,已注射的须说明。 二、参赛费用。 1、参赛费每羽300元,饲养费每羽100元,交鸽时必须交清100元饲养费,一视同仁。参赛户名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2、80公里训放结束后由鸽友代表清棚羽数收取参赛费,安排鸽友上手探视,方可参赛,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交的赛鸽依照鸽友的争议焦点,本公棚坚决不予上笼参赛,如探视无鸽将饲养费100元全部退还。 3、参赛费用可直接汇入以下指定帐号,汇款后将汇款单注明参赛名称和赛鸽足环号后传真至满意赛鸽公棚,汇款单和参赛卡将作为奖金领取依据,参赛鸽友注意保存。
汇款账号:
农业银行: 622848 0020 7002 26911 收款人:胡印满
联系电话:13662026306
15332112688 13207627485 传真: 022-67265510 三、交鸽时间及地点。 1 、交鸽时间: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可接受提前预定。 2、公棚地址:天津市汉沽区高庄村(高庄中学直行1000米)。 3、交鸽办法:外地鸽友可通过本公棚各地区代理集鸽点或当地汽车站交鸽至天津、汉沽或芦台,并且及时与本公棚联系,市内鸽友不限羽数,本公棚上门接鸽(请鸽友提前与本公棚联系) 四、赛鸽意外损失即补交办法 赛鸽入棚后6月30日前发现丢失、死亡、伤病等情况,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领回或补交,6月30日后如发生丢失、死亡、伤病等情况属于自然淘汰,公棚免责。 五、团体赛参加办法及录取办法: 1、凡交10羽为一组,可参加团体赛,超过10羽的倍数另分组(即A、B、C组)80公里训放后探视时鸽主须自行分组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分组后在网上公布。鸽主未自行分组的,由电脑自动分组,对此产生的后果,由鸽主自负。团体赛只限500公里决赛产生(400名以内2羽以上归巢羽数最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为胜)。 六、竞翔办法 1、 各项比赛均由鸽友代表监督比赛全过程,并裁定名次。80公里训放、各站比赛集鸽,各地鸽友可现场监督,随车监放。200公里训放的第6、16、26、36、46名跟车监放预赛每人奖励300元,决赛由预赛的前三名6、16、26、36、46名跟车监放每人奖励500元。【可选送代表】 2、 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七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决赛报道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18时结束,如在有效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除外)。 七、探视时间及办法 1、鸽友探视日期为80公里训放结束,届时安排鸽友上手探视,同时交清全部参赛费用(探视当天从早上6点开始至晚上6点截止,此后,公棚不再安排其他探视时间,探视前请鸽友网上确认日期或者电话查询)。 八、奖金分配和名次录取 1、第一关:300公里预赛 取前100名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100名各400元 2、第二关:500公里决赛 取前600名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10名各8000元 11--50名各5000元 51--100名各3000元 101--400名各1500元 401-600名各1000元。 3、团体赛:取前二十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1—3名各5000元 4—20名各2000元 4、双关鸽王:取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两关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按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5.地区鸽王赛:每个地区(150羽以上)限取一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6.指定鸽赛:指定鸽需在各比赛站上笼后(以装笼单为准)赛鸽归巢之前指定,录取名次及指定额比赛待定,详见通知。 九、比赛地点、时间安排(比赛路线:东北线,赛前安排5-180公里训放不少于12次) 1、10月初 一关300公里 ( ±5%公里)辽宁葫芦岛东 10月中旬 二关500公里( ±5%公里)辽宁黑山 十、拍卖说明: 1、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在决赛结束一周内举行颁奖、拍卖,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401-600名获奖鸽由鸽主交100元领会),未拍出获奖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付起拍价40%领回,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付50元领回。 2、决赛剩余归巢鸽在网上公布,鸽主须在7日内凭参赛卡领取,7内未领取的,由公棚自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预赛、决赛遇到恶劣天气时,经监赛单位批准后顺延或择期另赛。 2、比赛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收,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3、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参赛。 4、如遇疫情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条文执行,本公棚免责。 本规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天津滨海新区满意赛鸽公棚
天津满意公棚
201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