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千山国际赛鸽俱乐部 第17届公棚挑战赛规程 主办单位: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总奖金:500万元 参赛费:800元/羽 饲养费:200元/羽 此规程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以交保证金为准,额满为止, 限收888名会员 第一关热身赛奖金: 第1-50名:各1仟元 第二关预赛奖金 第1-10名:各3仟元 第11-100名:各1仟元 第三关总决赛奖金 冠 军:15万元 亚 军:10万元 季 军:5万元 第4-10名:各2万元 第11-100名:各1万元 第101-200名:各8仟元 第201-600名:各6仟元 团体赛奖金 冠军:3万元 亚军:2万元 季军:1万元 第4-30名:各5仟元 双关鸽王赛奖金 冠军:3万元 亚军:2万元 季军:1万元 第4-10名:各5仟元 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鸽必须配戴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壹枚。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参赛鸽应是出生30天至40天健康幼鸽。入棚幼鸽由公棚统一注射隆飞尔新成疫疫苗和鸽痘疫苗,如参赛鸽友已为幼鸽接种,请在交鸽时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比赛项目、时间及办法 1.比赛项目、时间 第一关热身赛160公里:±5%(时间待定) 第二关预 赛280公里:±5%(时间待定) 第三关总决赛500公里:±5%(10月中下旬) 具体比赛时间届时将在网上另行公布,请广大鸽友上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2.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不设伯马制。比赛均限次日18点前归巢有效;若比赛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均由参加此次比赛获奖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此次比赛上笼的参赛鸽均分(团体鸽王奖除外)。 (2)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将在参赛鸽友的监查下进行公正的比赛。参赛鸽友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信鸽的运输、司放、监放、成绩审定等项工作。所有参赛者都可自愿跟车同行监督比赛(人多时抽号选择)。 (3)赛鸽归巢计时使用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发生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4)赛鸽配戴电子足环后定期向参赛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赛鸽的情况,接受各参赛单位和个人电话查询,同时您也可以上网查询。 参赛费用 1.参赛费每羽人民币800元,饲养费每羽人民币200元。参赛费和饲养费于80公里训放后按归巢实际羽数一起交纳。报名时每位参赛鸽主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80公里训放后,保证金转为参赛费。如遇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7月5日查棚前,未交保证金的赛鸽将挑出,不予放飞,公棚将有权作任何处理。赛鸽入棚立即佩戴电子足环,如参赛鸽在2014年7月5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 2.80公里训放结束后五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处理办法:当场废环,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果160公里热身赛赛鸽未上笼,公棚将退还该羽赛鸽参赛费。如160公里归巢,280公里、500公里在家飞期间丢失,按自然淘汰处理。 3.汇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长兴街湖南公园千山赛鸽俱乐部 交通银行:62226 20320 00011 5150 收款人:王秋禄 农业银行:62284 60580 00610 1518 收款人:王秋禄 (无手续费) 邮政储蓄:62109 82230 00455 1861 收款人:王秋禄 (注:汇款后请将回执单传真给公棚,并且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您的参赛名称、电话和羽数以便核对。) 交鸽时间与地点 1.交鸽时间:2014年03月01日至0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3.联系人:王秋禄 13889767222 13614205555 佟莉 15842002777 4.电话:0412-5813366 传真:0412-5849095 5.团体赛录取30名,第1至10名发奖杯一樽。同一名下凡交8羽赛鸽方可参加团体赛。80公里训放结束后五日内请将您的分组明细传真至公棚,否则将由电脑自动分组,每组参赛鸽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多交参赛鸽可分为A、B、C……组。团体赛的计算以决赛排名(前600名)录取名次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名次前者为胜。团体赛获奖2羽为底线,如团体赛未报满由团体获奖鸽均分。 6.鸽王赛(预赛和决赛双关)录取前10名。1至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名次相加,名次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按500公里名次前者为胜。 7.指定鸽限比赛鸽归巢前报名,指定鸽只有鸽主本人指定有效,他人指定需经过鸽主本人同意。90%为奖金,10%为公棚组织费用。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参赛鸽的意外损失和处理 训养中如赛鸽发生游棚、病亡失去比赛资格,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鸽由主办单位通知参赛单位或个人领回。 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 1.决赛排名前500名获奖鸽及境外参赛归巢鸽,均由公棚组织拍卖。获奖鸽起拍价10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501名-600名获奖鸽,鸽主交300元领回。) 2.拍卖会未拍出的获奖鸽以及归巢鸽,在拍卖会结束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归巢鸽,未拍出的获奖鸽交400元领回。超时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它事项 1.若相关部门有规定,则获奖鸽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2.请各位鸽友在决赛前提供赛鸽血统表,为拍卖备用,敬请协作。 3.本公棚集鸽时,如出现不可抗拒的疫情,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均按中鸽协指示精神执行。 4.未尽事宜另行上网通知。 5.本规程解释权归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