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奥公棚向全国各地诚聘集鸽代理商
为广大鸽友利益着想,我们鸿奥公棚提出五点合作事项,望代理商与我棚共同遵守。 一、代理商需具有良好的鸽友人缘关系,责任心强,有诚信,做到对鸽友和公棚负责。 二、收鸽时必须严把幼鸽健康关,并注明是否防疫,否则公棚一律不予接收。 三、所收鸽主必须留有电话,且能够联系畅通。 四、收鸽达到一定数量,公棚上门集中收鸽,集中上门收鸽前,由代理商帮助照料。代理商也可通过长途汽车、火车集中发送。 五、按探视交费鸽数量结算代理费,不交费不计算代理费,交费前所交幼鸽发生病亡、游棚的羽数计入代理费。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905342213;13220987067 |